《河北省技术创新中心建设与运行管理办法》(冀科平规〔2023〕2号)有关要求,河北可以书面形式向省科技厅反映,公示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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监督电话:0311-86252318
业务咨询电话:0311-85885556(重点实验室)、省重
对结果有异议的点实,凡以单位名义提出的验室异议需要加盖单位公章,0311-86251011(技术创新中心)
附件:1.2025年度省学科重点实验室绩效评估结果.doc
2.2025年度省企业重点实验室绩效评估结果.doc
3.2025年度省技术创新中心绩效评估结果.doc
河北省科学技术厅
2026年8月17日